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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创建于一九五六年,是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直属的唯一一所以培养民航飞行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满足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为中国民航培养更多更好的飞行员,受各航空公司的委托,同我校在全国招收近400名大学毕业生学飞行技术,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收条件 1、具有良好的英语表达、交流能力和心理素质。 2、身高170-187厘米,裸眼视力不低于0.5(C字表),身体条件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执行。志愿报名者可按照《民航招收飞行员技术专业学生自荐标准》(符后)进行自我检测。 3、政治条件符合民航总局关于民航飞行员的有关背景调查标准。 二、学籍管理和执照培训管理 选拔合格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将由我们联系与各航空公司签署用人协议,并于2008年七月以公司员工身份进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学制一年。 三、培训费用 由签约航空公司全额承担学生所需飞行训练费用。学生培训结束,必须服从学院工作安排,否则赔偿所需全部培训费用的两倍。学生因政治思想、作风纪律等个人原因造成终止飞行训练者,其已发生的飞行训练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报考安排 1、即日起,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免冠一寸近照报名,并于2008年3月9日上午9:00-11:00到国际交流会馆207房间报名并进行初检。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自荐标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8-51821815218078 联系人:何老师 学院网站:www.cafuc.edu.cn 招飞信息网:http:/218.6160.210/ E-MAIL:zsc@cafuc.edu.cn 咨询QQ:774150189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男生身高不足170厘米或超过187厘米; 2、体重不足50公斤,或体重明显超重或超轻者;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慢性肠胃道疾病; 7、肝炎或肝肿大,HbsAg阳性; 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晕车、晕船; 12、口吃; 13、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裸眼视力低于0.5(C字表);做过近视屈光矫正手术者; 15、色盲、色弱; 16、肺结核; 17、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18、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有被关、管、杀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大三、大四毕业生本次未报名者于3月25日到洛阳民航大厦(火车站向西200米往北过桥洞)进行体检,来时请带上身份证、英语四级证(分数在426分以上)两张近期免冠照片(1寸、2寸都可),吃住行自理,免报名费、体检费。合格者可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进行四个月的航空理论学习和一年的飞行时间,学生在校学习的一切费用免费,学校每月生活补助2000元以上。 联系人:黄科长电话:13700798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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